钢琴考级的初始目的, 是普及和推广钢琴教育,
让更多的人接受音乐的熏陶, 并通过级别的鉴定, 促进学习者提高演奏水平,
从而提高音乐素质。但是十多年以来,钢琴考级却日渐背离它的初衷。钢琴教育应该属于素质审美教育的范畴,学生学习钢琴应该是怡情悦性的,应该是享受美的过程。但在目前国内的考级教育下,钢琴教育也和文化教育一样,逐步走向了应试教育,这并不是教育的初衷。
相比国内的钢琴考级体系而言,加拿大皇家音乐学院(RCM)和英国皇家音乐学院(ABRSM)的钢琴考级在考级内容、体系和理念上均有所区别,他们更注重对考生钢琴演奏及音乐知识的全面培养和考察,更强调在通过考级的同时获得一次成功的经验并体味音乐带来的愉悦,灌输的理念不是为考级而弹琴,而是因快乐而弹琴。
RCM和ABRSM钢琴考试共分为五个部分:作品演奏;音阶与琶音;视奏;口试和理论测试。
一、作品演奏:不同风格的作品(RCM为3至6首不等,ABRSM为3首),涉及巴罗克时期、古典时期、浪漫时期以及现代派作品,主要以演奏的准确性、连贯性、流畅性和音色控制能力来衡量考生的演奏水平。
二、音阶与琶音:这是一项基本而且内容广泛的测试,每级有一册,分A B两套,考生自选一套,由考官抽查。老师要告诫学生,每天练习音阶与琶音就像每天清洁牙齿一样重要。
三、视奏:这个部分的内容是国内考级所没有的。考官会给考生一首全新的作品(大约一页),考生在正式演奏前可以花上30秒的时间来浏览全曲。在这半分钟内,考生应对乐曲的调性、节拍与节奏、基本脉动、表情等等各个方面都要有所考虑,可以先试唱(特别是乐曲的开头、结尾或转弯的部分),增强自信。弹奏时保持音乐行进和流动比停下来修正弹奏的失误更有效。
四、口试:主要包括音程、和弦、调性、节奏、终止式、旋律的听辨和根据所听到的音乐与考官问答相关音乐特征问题。难度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考察学生的全面听觉意识。
五、理论测试:从最初的基础旋律和音符起步,直到和声以及对位法、固定低音、作曲和关于西方音乐的广泛知识的考试,包括对作曲家和他们的作品、结构、形式、风格和时期,给学生一个关于如何构建音乐的直观认识。
从以上的介绍可以看出,RCM钢琴考级和ABRSM钢琴考级的考试范畴不仅仅是演奏方面的,还包括视唱(奏)、口试和理论考试,与国内的考级相比,考察的内容更广泛、要求更全面。可以说,它是一项注重学生音乐综合能力培养的考试,对于学生的演奏技巧、音乐表达和理解等等方面的促进与提高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技巧方面,RCM和ABRSM的考核项目除了包括单音、音阶、琶音等外,还有很多其他考核项目(如单手三度半音阶)。比如ABRSM
(2005至2006年度)的六级基本练习考试包括所有大小调 (包括旋律小调和和声小调)
的单、双手弹奏,C、A、升F、降E,或G、E、降B,降D大调与其关系小调的反向音阶(双手)等等。这能促进学生对于各个调性的认知和熟悉,对理论和听力考试也是有帮助的。但是,虽然它们的内容繁多,却不以速度论英雄,考官鼓励学生“有音乐感地”弹奏音阶和琶音,虽然流畅的速度能提高得分,但若用最慢的速度来演奏出好听的旋律和饱满的音色也能顺利通过这项考试。所以,我们常说“技巧是为音乐服务的”,力度和速度等都是表达音乐的一种手段,对于业余考级来说,让学生感受音乐的美或许比“弹得快些”来得更有意义。
同时,“如何把作品弹得好听,把音乐表达得清晰感人”是RCM和ABRSM共同关注的问题。即使是最浅显的作品,也要求学生将谱面上标记的强弱以及各种表情记号都表达出来。例如2006至2007年度ABRSM一级考试的一首作品《The
Industrious Student》。
考试要求学生弹奏时不仅要安排好旋律和伴奏的关系,而且要求将乐音划分为平滑的乐句,不能有不合适的重音破坏乐句的光洁度。第17小节开始的左手八分音符伴奏音型要借助手腕的协调。对于谱面上标记的重音记号,告诫学生应当理解为保持性质的倾向性表达。作品所包含的a小调和C大调的交替造成了音乐明暗的交替,要求学生弹奏时要有情绪的变化。
钢琴学习的过程中,若不去深入了解作品,不去感悟作品的思想感情和特定的音乐形象,只是单纯地埋头苦练,盲目地将乐曲一遍又一遍地做机械练习,就根本谈不上理解作品、表现音乐。当然我们在强调音乐修养和艺术表现的同时,并不意味着钢琴学习在技能技巧方面降低标准和要求。RCM和ABRSM考试更强调演奏者的富有表现力的弹奏,这是至关重要的。对于任何一首作品,都从整体入手,将和声、音色、技术、声部、听觉、表情以及踏板等等要素融合在一起,全方位地将这些音乐要素整合起来。我想将作品弹得好听、弹得吸引人,在通过考级的同时获得一次成功的经验并体味音乐带来的愉悦,这才是考级的意义所在。
RCM和ABRSM的视奏考试是国内考试所没有的。一首乐曲经过无数次的练习或许可以弹奏得非常完美,但是长时间的重复也容易造成音乐生命力的匮乏而导致审美疲劳,而“一看就能奏出”则是一种无形的本领,它使得音乐易于掌握,学习的过程也更为迅捷。所以,视奏考试可以看做是一面检验学生弹奏基础和实际弹奏能力的镜子。对于学生而言,这项能力的提高,也有助于其自学能力的提高。
当然,除了提高演奏水平外,RCM和ABRSM所设立的听力和理论考试对于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和挖掘他们的潜力方面有积极的作用,这两项考试通过对于各个不同音乐元素的认知程度和水平的考察,提高了学生的综合音乐能力。
不可否认,通过对记谱法、音乐史、和声与曲式分析的了解,对钢琴实际演奏能力的提高是大有裨益的。国内很多学生往往只知“怎样弹”,却不知“为什么要这样弹”;学习的过程也往往是以老师怎样教就怎样弹为主,而不是根据谱面上反映的信息进行演奏。通过老师手把手的教授,学生或许可以把一首作品弹得非常流畅而且出色,但是如果失去了老师的教授,他也许就对新作品无从下手。而通过听觉训练和理论知识的学习,学生能够对从最初的基础旋律、节奏和音符起步,到曲式、和声以及对位法、固定低音、作曲在内的关于音乐的广泛的知识,包括作曲家和他们的作品、结构、形式、风格和时期都有一定的了解,从而对如何构建音乐有一个比较直观的认识。
在今天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即使有数以百万计的考级大军,但真正能从中脱颖而出成为钢琴家的幸运儿却是凤毛麟角,那些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能够继续深造钢琴演奏的学生或许将来会成为一名音乐爱好者。这些具有专业音乐素养的音乐爱好者对于音乐的传播、推广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提高具有积极的意义。多少次,国外优秀的专业音乐团体来国内举办音乐会,被乐章间“热情”的掌声和不合时宜的手机铃声所打断,我们除了一次又一次地呼吁提高观众的音乐素质的同时,是否应该将眼光转投至我们的考级大军?
钢琴考级只是一种手段,而不应该成为最终目的,它只是检测学习成果的一种手段,它也只是学习的一种评价标准。钢琴教育应该首先是素质教育,因此在教授演奏者怎样弹琴的同时,教给其音乐的语汇,才能使其真正懂得音乐的美,并以一种崭新的热情去探索音乐,并享受它所带来的愉悦。